離婚,也可以成為一件好事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的人,多得也只是男人和女人這兩種性別。
  


因為有了性別的存在,情緣便貫穿了男人和女人的一生。



昨天,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由陌生到相識,由情意綿綿到攜手紅地毯,是因為兩個字“有緣”;
  


今天,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由相識到陌生,由情深意切到恩斷意絕,也是因為兩個字“緣盡”。



有緣、無緣都取決於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情緣。


    
佛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來共枕眠。”講的可能就是一個“緣”字。



在離婚率高居不下的今天,作為現代人在婚姻問題上,較之以往有了更多自由的選擇。“能過則過,過不了就分手。”時下的街頭巷尾,經常能聽到這樣的對話,並且語氣裏透著一股瀟灑。



我不知道這種瀟灑是否能將人性的弱點推向一種境界?



當男人、女人選擇了離婚,就會有一百種理由為離婚作鋪墊。



分也好、合也好,對於已經走進或是走出城堡的男人和女人來說,可不可以避開人性的陷阱?
  


性格不和也好、感情破裂也罷,無論哪一種原因,離婚,畢竟不是人生三大喜事之一,離婚是要被拔一層皮的。



我相信,對於想要離婚的人來說,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初衷都會認為換一個人也許會過得更好一些,會更幸福一些。



其目的都是為了選擇更好的活著。既如此,何不讓離婚成為一件好事呢?



選擇了離婚,自有選擇離婚的道理。



再好的道理,如果不是為了選擇新的生活和新的幸福,就不是好道理了。



男人也好、女人也罷,選擇了離婚,就應該選擇好好的活著、就應該有面對幸福生活的勇氣、就應該對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



離婚決不應該成為明天生活中,相互中傷和萬般責罵的延續,更不應該成為傷害對方的理由。



因為,離婚本就是一件痛苦無奈的事,如果再把原本屬於人性弱點的抉擇,演繹或是修煉到白熱化的狀態和境界,離婚就不是一件好事了。



結婚是喜事,是百年合好!
  


離婚是無奈,假如這份無奈來得自覺自願,那怕被拔了一層皮,那它也應該是——合好百年!



畢竟,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不可能,可以變成可能。



選擇好好的生活,應該是對離婚最好的詮釋,無論是對男人還是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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