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權
和幾位親子專家一起座談,分享教養的心得。 其中有一位專家大聲疾呼:「愛,給孩子全部的愛! 只要給孩子全部的愛, 讓他們在很有安全感的環境之下長大, 他們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現場引起很大的共鳴。當然,還是會有部分的父母抱持保留態度。 因為他們也曾給孩子全部的愛, 卻發現孩子變得大有問題, 跋扈、依賴、以自我為中心、不肯為別人著想.... 現場來了一些未婚的年輕朋友。 以觀摩學習的心態參加講座, 對這句話也有很深的感觸。 座談會結束之後,讀友阿芳跟我說: 「我對男友同樣復出全部的愛, 他還不是搞劈腿、偷腥,辜負我對他的愛。」
針對需要量力而為 其實,付出全部的愛,並不等於是溺愛。 無論親子之愛、戀侶之情, 付出的同時,都需要配套措施。 尤其,「全部」的付出,更需要「完整」的配套, 否則就會和預期的效果背道而馳。
愛的付出和給予之間,必須要有相同程度的理解, 包刮善意與責任。 付出愛的時候,可以不求回報, 但是必須讓接受的這一方感受愛的正向力量, 而不是純粹在消費無條件的愛。
其中最重要的觀念與作法就是「紀律」! 付出和接受的雙方都必須嚴守紀律。 例如 : 父母給子女的愛,不要一次給得太多; 情人給對方的愛,也要量力而為。 無時無刻和永無止境地供應, 就很容易從「疼愛」變成「溺愛」, 不但超過對方的需要,也會讓對方變成依賴。
愛的付出, 是「在對方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 !」 但是,如果能夠讓對方在接受愛的同時, 也看到他該有的責任,就不只是疼愛對方而已, 還進一步地成就他的人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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