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蘭
最近報導,有個留美碩士
回國找工作時嫌東嫌西,
一直以為自己條件好,
工作會自動送上門。
四年了,一直沒有找到工作,
跟他同時回國交往九年的女朋友
最近卻升到了副總經理,要跟他分手,
於是他開車撞她,而且兩度掉頭再撞,
一定要置她於死地。
這個案子最令人吃驚的是,
兇手竟然把過錯怪到養育他的父母身上,
認為是父母沒做好榜樣,
提供優渥的生活使他失去奮鬥的意志。
警察逮捕他時,從他車上搜出一封信,
上面寫著:
「我最大問題是一直沒有辦法自立,
32歲連自己都沒有辦法養活,
這個家比人家差,
你們做父母的責任很大,
我們都還在讀書,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
子女有樣學樣,變得懶散、不積極,
你們根本不應該買房子給我與弟弟,
讓我們太早就不學會努力工作、、、」
先不說碩士生寫出來的文詞不通,
孩子把自己好吃懶做的責任怪到父母頭上時
讓我們做父母的大吃一驚,心生警惕,
要馬上檢討自己是否有豎立壞的榜樣。
幼兒養成好習慣最重要
模仿是最原始的學習,
孩子最早從父母身上
學到基本的待人接物方式,
所以父母的確必須以身作則,
孩子才會教養得好;
但是除了以身作則之外,
還要立下教養的規矩並且徹底執行才行。
因為人都是好逸惡勞,好習慣不從小養成,
長大了不容易,
而壞習慣更是養成了很難改。
從動物實驗中得知,
一個習慣即使是戒掉了,
還會三不五時再出現,
只是強度沒有以前厲害,
這叫「自然回復」,
所以幼兒教育最重要在良好習慣的養成,
而不是送去上什麼才藝班。
說話算話管教有威信
一個孩子要養成好的行為、習慣,
需要有大人在旁,
當好行為出現時,獎勵他,
壞行為出現時,糾正他。
管教孩子是越小的時候越容易,
只要建立好規矩,以後不用操心,
就像一棵樹,一開始長直了,
以後便往上長成良林,
一開始長歪了,以後不易扳正。
小孩子可以用口頭斥責,
偶爾講不聽時可以適度用手打他兩下屁股,
教養孩子不能完全依書本,
因為每個孩子不同,
最基本的原則是令出必行,
不要給孩子討價還價的空間;
也就是商鞅變法時的第一個法則
「民無信不立」。
治國如此,帶小孩也是一樣,
父母親說話算數,
以後管教起來才有威信。
好家教擅用Time out技巧
孩子吵鬧講不聽時可以
「Time out」暫停所有活動,
把他抱到房間關上房門;
在外面餐廳用餐,便抱到車上,
放在兒童椅中,把門關上,然後數數。
每增加一歲,暫停活動的時間加一分鐘,
所以如果是五歲的孩子
暫停時間可以五分鐘,
然後再打開門,跟他說禮。
孩子需學會尊敬父母
最近我連續看到好幾次小孩跟父母講話
用頂撞、不禮貌的態度,
而父母都表現得無可奈何,
有時還會自嘲:「說還好啦,
我的女兒至少還跟我說話,
某某的女兒除了要錢,
不然不跟父母說話。」
我很驚訝,也很憂心,如果還未成年,
尚受父母撫育時,講話口氣就如此不尊敬,
以後長大,還會將父母放在眼裡嗎?
父母扮演好監督保護責任
目前有個很錯誤的觀念,
以為跟孩子做朋友才是好父母,
其實朋友是平輩,可以沒大沒小,
父母是長輩,不可以如此放肆。
最近美國有位家庭醫生Leonard Sax
寫了一本書《Why Gender Matters》,
他說透過學校送到診所來
做過動兒評估的兒童,
竟然大部分不是先天性血清素不足
所造成的過動。
他呼籲父母要認清自己是監督保護的角色,
是孩子的監護人,不是他的朋友。
最近研究也發現,
不論父母用什麼管教方式,
只要花時間跟孩子在一起,
這個孩子的行為都會發展良好,
人格也會正常成長。
在這個價值混亂的時代,
父母的確要拿出榜樣、以身作則,
花時間在孩子身上,把他教養好,
不要栽培他念到了碩士卻一事無成,
反過頭來埋怨父母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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