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蘭


最近報導,有個留美碩士
回國找工作時嫌東嫌西,
一直以為自己條件好,
工作會自動送上門。


四年了,一直沒有找到工作,
跟他同時回國交往九年的女朋友
最近卻升到了副總經理,要跟他分手,
於是他開車撞她,而且兩度掉頭再撞,
一定要置她於死地。


這個案子最令人吃驚的是,
兇手竟然把過錯怪到養育他的父母身上,
認為是父母沒做好榜樣,
提供優渥的生活使他失去奮鬥的意志。


警察逮捕他時,從他車上搜出一封信,
上面寫著:
「我最大問題是一直沒有辦法自立,
32歲連自己都沒有辦法養活,
這個家比人家差,
你們做父母的責任很大,
我們都還在讀書,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
子女有樣學樣,變得懶散、不積極,
你們根本不應該買房子給我與弟弟,
讓我們太早就不學會努力工作、、、」


先不說碩士生寫出來的文詞不通,
孩子把自己好吃懶做的責任怪到父母頭上時
讓我們做父母的大吃一驚,心生警惕,
要馬上檢討自己是否有豎立壞的榜樣。


幼兒養成好習慣最重要
模仿是最原始的學習,
孩子最早從父母身上
學到基本的待人接物方式,
所以父母的確必須以身作則,
孩子才會教養得好;
但是除了以身作則之外,
還要立下教養的規矩並且徹底執行才行。


因為人都是好逸惡勞,好習慣不從小養成,
長大了不容易,
而壞習慣更是養成了很難改。


從動物實驗中得知,
一個習慣即使是戒掉了,
還會三不五時再出現,
只是強度沒有以前厲害,
這叫「自然回復」,
所以幼兒教育最重要在良好習慣的養成,
而不是送去上什麼才藝班。


說話算話管教有威信
一個孩子要養成好的行為、習慣,
需要有大人在旁,
當好行為出現時,獎勵他,
壞行為出現時,糾正他。


管教孩子是越小的時候越容易,
只要建立好規矩,以後不用操心,
就像一棵樹,一開始長直了,
以後便往上長成良林,
一開始長歪了,以後不易扳正。


小孩子可以用口頭斥責,
偶爾講不聽時可以適度用手打他兩下屁股,
教養孩子不能完全依書本,
因為每個孩子不同,
最基本的原則是令出必行,
不要給孩子討價還價的空間;
也就是商鞅變法時的第一個法則
「民無信不立」。


治國如此,帶小孩也是一樣,
父母親說話算數,
以後管教起來才有威信。


好家教擅用Time out技巧
孩子吵鬧講不聽時可以
「Time out」暫停所有活動,
把他抱到房間關上房門;
在外面餐廳用餐,便抱到車上,
放在兒童椅中,把門關上,然後數數。


每增加一歲,暫停活動的時間加一分鐘,
所以如果是五歲的孩子
暫停時間可以五分鐘,
然後再打開門,跟他說禮。


孩子需學會尊敬父母
最近我連續看到好幾次小孩跟父母講話
用頂撞、不禮貌的態度,
而父母都表現得無可奈何,
有時還會自嘲:「說還好啦,
我的女兒至少還跟我說話,
某某的女兒除了要錢,
不然不跟父母說話。」


我很驚訝,也很憂心,如果還未成年,
尚受父母撫育時,講話口氣就如此不尊敬,
以後長大,還會將父母放在眼裡嗎?


父母扮演好監督保護責任
目前有個很錯誤的觀念,
以為跟孩子做朋友才是好父母,
其實朋友是平輩,可以沒大沒小,
父母是長輩,不可以如此放肆。


最近美國有位家庭醫生Leonard Sax
寫了一本書《Why Gender Matters》,
他說透過學校送到診所來
做過動兒評估的兒童,
竟然大部分不是先天性血清素不足
所造成的過動。


他呼籲父母要認清自己是監督保護的角色,
是孩子的監護人,不是他的朋友。


最近研究也發現,
不論父母用什麼管教方式,
只要花時間跟孩子在一起,
這個孩子的行為都會發展良好,
人格也會正常成長。


在這個價值混亂的時代,
父母的確要拿出榜樣、以身作則,
花時間在孩子身上,把他教養好,
不要栽培他念到了碩士卻一事無成,
反過頭來埋怨父母害了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22125354 的頭像
    s22125354

    芝芝的部落格

    s2212535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