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我爸爸已經過世5年,
他沒留下什麼錢,
家裡只剩下媽媽和我們三個小女孩。


記得復活節前一個月,教會牧師宣佈,
希望大家將身邊的錢節省下來作特別的奉獻,
幫助教會中一個貧困的家庭。
所以,回家後,我們三姊妹就商量好,
節省家中不必要的開支;
同時,姊姊也去做臨時清潔工,
我和妹妹則做些簡單的手工藝品到街上販售,
盼望能為那不知名的貧窮家庭作些許奉獻。


那個月,我們三姊妹共賺了70元,
也是我們收入最高的一個月。
復活節前一天,我們將所賺的許多零錢,
換成3張20元及一張10元新鈔;
那一夜,我們三姊妹興奮得難以入眠,
一直迫不及待想到教會,奉獻那辛苦賺來的70元。


星期天早上,突然下起大雨,我們沒有帶傘,
全身被雨淋得濕透,鞋子也因破洞而積滿了水;
我們走了超過一哩路,到達教會後,
很興奮、驕傲地奉獻那70元!
當時,我感覺自己非常富足!


從教會回家後,媽媽對我們的行為感到高興,
特別買了一打蛋,也炸了薯條給我們吃。
當天傍晚,牧師開著車子到我們家來,
給媽媽一個信封袋;
當袋子倒出來時,發現裡面是3張20元、
一張10元的新鈔,17張1元的鈔票。


媽媽低著頭,把錢放回信封內。
那時,我們三姊妹都沒說話,只低頭看著地板,
我的眼淚掉落到地板上。
此刻,我們才知道,
牧師宣佈的貧困家庭,竟然就是我們家。


我低著頭,看著拆縫過的衣服和磨破的鞋子,
突然感到很羞愧--我不想再去教會了,
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是教會中最窮的家庭。


在一星期中,我們家沒有人談論此話題,
直到週六,媽媽才打破沉默,
問我們要如何使用這筆錢?
我們不知道,因為我們覺得自己不是窮人,
不曉得窮人會如何使用這筆錢。


我們不想再去教會了,不想被別人當成窮人看!
可是,媽媽還是鼓勵我們一定要去。


隔天,星期日,雖然出太陽,
可是我們三姊妹徒步走到教會,一路上都沒說話,
心情很壞、沉重、冰冷!


那天,教會來了一位傳教士,
他說:「非洲的教會是用曬乾的土塊建造,
但需要錢買屋頂,只要100元,
就可以為非洲教會鋪蓋一個屋頂。」


傳教士在台上對大家說:
「我們能不能獻出金錢,來幫助貧窮的非洲人?」
在奉獻時,媽媽把上星期
牧師給我們裝有87元的信封袋,
全數投入奉獻袋中。


清點奉獻後,牧師宣佈:
「今天的奉獻,超過100元!」
傳教士很興奮,因他原本並不期望,
可以在我們小小的教會,獲得這多的奉獻!


他在講台上大聲說:
「你們教會中,一定有人很富有!」
我媽和我們三姊妹,都泛著淚光;
原來,我們是教會中「最富有的家庭」!


一個人是否「富有」,
往往不在於所擁有錢財的多寡,
而在於心靈是否能快樂、滿足。


人生最富有的時刻,
就是可以將手中所擁有的,
奉獻給更有需要的人。


心靈富有的人,
才是世界上真正最喜樂富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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