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漫娟)


「如果有一天,妳嫁給我,


我每天都送你一朵玫瑰花」;


「我最喜歡寫信給妳了,不管將來怎麼樣,


我每個禮拜都會寫一封信給妳」;


「我把每個月的七號,訂為我們的情人節,


我們一定要一起慶祝」......


在熱戀的時候,總是會聽見很多這樣的盟約與承諾,


這些事看起來都不那麼困難,


送花啦、寫信啦、吃飯啦,有什麼困難的?


問題是,一時興起是容易的,


要持之以恆卻是困難的。


所有的感情在穩定之後,


都被放在一個奇特的位置,


我們都需要它,卻都不再看重它。


送花不太實際,免了吧;


天天見面還寫什麼信,也免了吧;


吃飯哪一天都可以約,


何必一定要在七號這一天?


通通都免了吧!


於是,兩人世界不再浪漫,


我們所需要的浪漫只好向外尋求。


我常問女性朋友,


妳喜歡情人一個月天天送妳花,


還是一次送三十朵花?


(在數量上和花費上其實可能是一樣的)


可是,女性朋友都會選擇一天收到一朵花,


感覺不太一樣。


如果在送花的時候,正是情人在思念的時候,


那麼,我們當然都願意天天被思念,


而不是一次思念三十分鐘。


一次送花三十朵,還有一種一勞永逸的感覺,


接下來二十九天都不必為這個人耗費心思了。


這種幽微的情緒,恐怕是男人很難理解的吧!


男人做的是大事,女人在意的是小細節,


從送花這件事就能感覺到差異性。


我遇見一位計程車司機,


說起自己跟太太從認識到共同生活的二十幾年,


他說當他的太太很可憐,


因為他不是一個浪漫的人,


他說不知道怎樣做才是浪漫。


他說他唯一能為太太做的事,


就是每天去接太太下班,兩個人一起去買菜,


再一起回家煮飯。每天嗎?


我很好奇。


他說:「每一天啊!


從來沒有間斷過,已經二十幾年了。」


我很受到一些震動:


他已經持之以恆的溫馨接送情二十多年,


竟然不知道這就是最浪漫的事?


或許就是因為他沒知覺到這有多浪漫,


只當做是必須要做的事,才能繼續浪漫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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