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一個書名叫做「幸福,不見不散」,


雖然只在書單的簡介上幾句的介紹,但深深的有感觸!


沒有每對戀人都是握著永遠的幸福;


我們說好了不見不散,


怕的是對方的離去或是永不到來。


一種我和你的約定,一種執意看到對方的諾言。


所謂的幸福真的可以這樣簡單的說出嗎?


 


「妳有沒有聽過一個傳說?


連續三年在女孩生日的時候送她一只戒指,


先得到銀戒指,察然後金戒指,再來白金戒指,


這樣她就會永遠得到幸福了!」


 


曾經祝你幸福這句話從戀人的口中說出,


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結束;這種說出的幸福是種捨棄,


假借祝福的名義行逃脫的用意。


懦弱的戀人、模糊的狀態,愛的感覺是什麼?


是喜歡再多一點點嗎?


 


郝塞曾說:「幸福的秘訣其實很簡單,


那就在對的時間上遇到對的人。」


但我想喜歡一個人就是一種幸福!


真的幸福很簡單,就是知道什麼叫親密關係上了,


有人說平凡就是種幸福,


愛著自己的生活就是一種緊握。


 


「幸福,不見不散!」


原意該是我們的幸福,等著我們的牽手,


不在一起就不放手。


但相反的卻有著令人心酸的觀點,


我想到的卻是愛上你的幸福;


我雖不在意結果,但我們只要不說穿了、不明白了,


那我們就不會因為坦白而失去的現在的距離,


對戀人而言這就是幸福。


 


「幸福,只要我們不見了,就沒有散去的必要!」


 


 


[網路文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2212535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