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一個書名叫做「幸福,不見不散」,
雖然只在書單的簡介上幾句的介紹,但深深的有感觸!
沒有每對戀人都是握著永遠的幸福;
我們說好了不見不散,
怕的是對方的離去或是永不到來。
一種我和你的約定,一種執意看到對方的諾言。
所謂的幸福真的可以這樣簡單的說出嗎?
「妳有沒有聽過一個傳說?
連續三年在女孩生日的時候送她一只戒指,
先得到銀戒指,察然後金戒指,再來白金戒指,
這樣她就會永遠得到幸福了!」
曾經祝你幸福這句話從戀人的口中說出,
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結束;這種說出的幸福是種捨棄,
假借祝福的名義行逃脫的用意。
懦弱的戀人、模糊的狀態,愛的感覺是什麼?
是喜歡再多一點點嗎?
郝塞曾說:「幸福的秘訣其實很簡單,
那就在對的時間上遇到對的人。」
但我想喜歡一個人就是一種幸福!
真的幸福很簡單,就是知道什麼叫親密關係上了,
有人說平凡就是種幸福,
愛著自己的生活就是一種緊握。
「幸福,不見不散!」
原意該是我們的幸福,等著我們的牽手,
不在一起就不放手。
但相反的卻有著令人心酸的觀點,
我想到的卻是愛上你的幸福;
我雖不在意結果,但我們只要不說穿了、不明白了,
那我們就不會因為坦白而失去的現在的距離,
對戀人而言這就是幸福。
「幸福,只要我們不見了,就沒有散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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