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在共同感受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


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


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


讓兩人相惜。


咖啡廣告中一句


「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


不但傳誦多年,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


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


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


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  


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


分享的雙方,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


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


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


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除非逢年過節,


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


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 子女,


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愛互讓。


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


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


還沒正式上桌吃飯,


我們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


才能教全家 人吃得盡興。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


「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


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


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


最 好是有人喜歡吃魚、不愛吃肉,


有人不吃魚、只吃肉。」


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


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


「才不咧!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


共同品嚐一條魚 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如果,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


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


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定會很痛苦。


他們各吃各的,


卻無 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寞。」


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


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


童言童語的我們,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


卻讓我 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


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再三玩味,


便覺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


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


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 的感受


 


經歷共同的感動,婚姻才能經營長久。


一個微雨的清晨,


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


電話彼端的他,情緒 有點低沉:


「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


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聽到這種消息,


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


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


「你知道嗎?結婚這 十幾年來,


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


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


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


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


更別提看完電影之 後,


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某一個片段,


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他感慨萬千地說。


聽到這裡,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


或許,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


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 步。


一朝醒來,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


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


最珍貴的歲月,


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


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


擁有各自的空間,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


將兩人相 繫、讓兩人相惜。


在平凡中,體會趣味。


在尋常間,流露真情。


說穿了,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大不同。


一對知己、一雙伴侶,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除 了深愛對方以外,還愛上其他共同的愛好。


我曾經在報上看過一則消息,報導台灣一對夫婦,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企業,非常成功。他們因為 同時愛上旅行,於 是在業務穩定之後,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夫唱婦隨。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 於對方,而一起將關注放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真是莫大的幸福。



 


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他們跋山涉水、


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


向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


先知以慈藹的眼光 看看他們,


卻說了一句表面上聽來無情、


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


他說:「你們不要只是愛著對方,


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


別的東西?別的東西究竟是什麼,


絕 對因人而異。可能是共同的孩子、


一項有趣的戶外活動、


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好。


而最能持久、最不乏味的東西,


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


一起熱愛生活,擁有充沛 的能量,


分享心靈的喜悅,


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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