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開示
觀念
家庭倫理的主體
是夫婦、親子、兄弟姊妹三者的人際關係,
還可延伸至公婆、岳父母間的互動。
在家庭中,一個父親可能也是女婿、兒子,
同時還扮演兄弟手足的角色。
不論扮演哪一個角色,在何種立場,
就會有相對的身分;而有什麼樣的身分,
就要擔負起這個身分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共同來照顧家庭,使家人幸福和樂。
現代人大多是小家庭,家中成員少,
最多是祖孫三代同堂。
小家庭最常見的問題是:
父母對子女的照顧、關心不足,
而子女對父母的孝敬、關心也日漸淡薄。
舉例來講,
媒體經常報導某些家世顯赫的公眾人物後代,
在父母往生之後,為了遺產爭執不休,
甚至鬧上法庭,他們只計較個人利益的爭取,
而不去思考家庭的和諧關係。
此外,很多父母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
所給予的家庭教育相當有限。
在這種情況之下,缺乏家庭教育的孩子,
到了外面很可能就成為麻煩的製造者,
他們不受管教、無可理喻,
而學校的老師也不敢管,
因為一管教,家長就上門理論了。
過去我們講一個孩子沒有家教,
那是對父母相當嚴厲的指責,
可是現在,缺乏家教的孩子為數不少,
甚至有的父母不肯讓老師管教小孩,
這是非常大的問題。
家庭是社會的基石
家庭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
擁有健康和樂的家庭,
才是一個幸福祥和的社會最穩固的基石。
家庭的每一個成員,不論輩分,
都應該思考如何為自己的家人奉獻,
而不是斤斤計較如何從對方身上獲取什麼。
每一個成員,都要克盡本分,
不論其他成員如何,
我們自己一定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對長輩要感恩孝敬,對平輩及晚輩要關心照顧,
如此則不論貧富貴賤,家庭必然和樂幸福。
家庭之中的每個成員,大家各盡其分,
各自負起責任與義務,
對家人付出、奉獻、服務,盡心、
盡力、盡責,這是敦倫盡分,也就是家庭倫理。
實踐
多付出,不計較
家庭倫理,看起來簡單,
做起來卻是因人而異的。
家庭的成員,
每個人都各有各的身分,各有各的本分。
可是,人有體能的不同,
有知能的不同,有技能的不同,
和各種先天、後天資源的差異,
要千篇一律使得每一種人
都盡相同的責任、義務並不恰當,
但是各盡本分,卻是人人應有的態度。
所謂盡本分,就是凡事盡心盡力,
不管能力差別,都要全力以赴。
有句話說:「巧者拙之奴。」
聰明且能力強者,
往往要比能力平庸者多付出、多擔待一些。
家庭也是如此,有的人付出多一些,
有的人被服務多一些;
如果說要每個人的付出與被服務
二者完全相等,那是不多見的。
我曾經看過一對夫婦,
家中的大大小小事 全由 先生負責,
太太只管生了孩子當個清閒的少奶奶,
其餘什麼都不管;
賺錢養 家的是 先生,接送小孩上下學也是先生。
這位先生問我怎麼辦?我說:
「你就發慈悲心,替她服務吧,
也是為全家人付出。」
舉行家庭會議
每個人的能力不同、資源不同,
要求每個家庭成員的責任、
義務一律平等不太可能,
有時甚至連平衡都有困難。
至於與家人之間的責任有所重疊或者模糊的時候,
可經由協商來解決,例如舉行家庭會議來討論。
以上述的例子來說,
先生最好 能夠跟 太太好好商量、懇談一下,
看看她能夠分擔哪些家事,
否則一但走上離婚之途,孩子沒了母親,
太太也沒有家,而她即使再婚,
可能情況還是一樣。
又比如夫妻間對於孩子的管教方法,
可能想法不同,方式也不同,該聽誰的呢?
這就需要兩人溝通,
從中找出一個雙方都認同的適當管教方法,
如果是由父母其中一方,
全權負責孩子的管教工作,這也是一種方式。
最糟的情況是夫妻雙方意見僵持不下、爭執不休,
甚至為了孩子將來成為藝術家
還是成為科學家的問題,爭得面紅耳赤。
其實這種爭執是無意義的,
孩子將來會自己選擇自己的道路。
不過在他們還小的時候,
幫助他們找到自己的興趣,
並且給予鼓勵和支持,則是必須的。
提升家庭教育
孩子的人生路,父母不需操之過急,
但是孩子的品行、操守,從小不可忽視!
這一點是不容許父母喜不喜歡,
或者孩子有沒有興趣的。
孩子的品性從小就要管教,
如果是父母已不在了,或者孩子從小由祖父母照顧,
那就是祖父母要辛苦一些,
不僅僅要將孫子撫養長大,還要把他們教育成人。
家庭教育最基本的工作,
就是教導孩子從小懂得做人處事的道理,
否則長大以後,與人相處、
工作任事都會有問題。
《三字經》云:「養不教,父之過。」
現在應該是說:「子女教養失當,父母難辭其咎。」
在現代社會中,教養孩子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
太太已不是先生的附屬品,與先生享有同等的管教權,
除非有一方主動放棄教育子女的權利,
否則教養孩子的責任,還是要夫妻一起承擔。
善用「四它」
如果家庭之中經常為了爭執、鬥爭,
不管是爭錢、爭名、爭利、爭位,
這個家一定不和諧,人人都在風暴中,不快樂。
如何改善呢?其實不難,家庭之中,
只要有一、兩個人願意主動付出、關懷,
擔任溝通協調的橋樑,以「四它」,
即「面對它、接受他、處理它、放下它」的態度來面對,
就可以影響改變,而漸漸轉為和諧。
大家都希望「家和萬事興」,家不和,
個人何有平安、幸福、快樂可言?
尤其我們看到,現在社會上逆倫和亂倫事件頻傳,
除了是家庭倫理的破滅,
也代表我們的社會生病了。
所謂逆倫,是晚輩對長輩的大逆不道,
施於口頭及肢體的暴力,
如孩子責難父母、祖父母,
甚至毆打或弒殺父母、祖父母,
這是倫常絕不允許的;
另一種則是違反正常人倫的性關係,
比如父親強暴親生女兒,違反了正常的性倫理,
其行同禽獸,也是罪大惡極。
雖然我們的社會常有違反家庭倫理的案件發生,
但也不乏令人感動的例子。
譬如有些家庭,父母或者長輩已經往生,
留下子女獨自生活,在這種情況下,
兄弟姊妹之間益發懂得相互扶持與照顧,
而且不一定是哥哥、姊姊來照顧弟弟、妹妹,
有時反而是弟弟、妹妹乖巧懂事,
負起照顧家人的責任,這是讓人非常感動的。
制定家庭規約
早期的社會,家有家規,
現在有家規的家庭是很少的。
家規實際上是從倫理衍生出來,
就是家中的成員觸犯、違反倫理的規定時,
有一套處理的制度可供依循;
另一層用意則在於防範家人的行為出軌。
我建議現代家庭,夫婦之間也要有相處的規範,
等孩子懂事了,父母也應該和孩子約法三章,
包括孩子在外與同學、朋友、親戚互動的相處之道,
都可以先有一個家庭規約。
而照顧家人是每個人共同的責任,
不管家人是否都健在或者已經離散、亡故,
此刻家人相聚一起,就需要互相關心、照顧,
這是非常重要的。
延伸家庭倫理到社區關懷
一個善盡本分且相互照顧的家庭,
家人之間一定是溫馨和樂的,
對外也常常是社區的模範,
因為他們也會把對家人的愛
擴大到社區的關懷。
比如我們在台北市有一個精舍,
樓上住了一位非常熱心的鄰居,
她在每一層樓梯口放置一盆花,
也經常清掃大廈門前的行道樹四周,
讓行道樹和人行道總是整齊清淨。
有時候,她聽到某某家庭的孩子
繳不起營養午餐費,她也會設法為孩子張羅午餐。
她為大眾做的這些事,
除了自己做得很歡喜,
大廈的鄰居和受恩惠的小孩也都很感謝她,
可說是家庭倫理的另一種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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