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心理學家弗格姆(E.Fromm)


在他的名著(愛的藝術)中有這麼一句名言:


不成熟的愛是「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而成熟的愛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一個人付出的愛是不是成熟,


從他最原始的動機與表達得到驗證。


如果是基於需要


(例如:因為我孤單、寂寞,所以我需要你陪我與安慰),


那麼他所說的愛其實不是真愛,


而是一種條件的需索卻假冒愛的名義。


這假愛的鑑別非常容易,就是當他的需求已得到滿足。


(例如:因為你的陪伴安慰,他已不再感到寂寞),


便會對你的存在覺得多餘與厭煩。


所以,當你的情人打電話給你,


訴說他見不著你的日子真是茶不思飯不想,


而求你趕過去給他看看的時候,你且慢高興


因為說穿了,他只是要你去給他下飯罷了!


他只是需要你,那裡是愛你呢!


而真正的愛是無條件的自由付出,


所謂需要,其實只是一種邀請:


他需要一個人和他共同完成這樁愛的事實,


所以他對你提出邀請了。


而這樣的真愛也很容易鑑別,


就是當你對他的邀請婉拒甚至只是沈吟的時候,


他立刻就能尊重你的意願而停步,


而不會死追活纏,非要你答應才甘心。


何以故?只因他並不是荏弱的人格需要你去支持,


而是秉其人格的獨立堅強,


願邀你分享他生命的美好時光。


因此我們說愛的第一要義就是自由,


這一方面是指愛的付出應當基於自由意志,


而別無潛在的陰暗動機。


一方面則是指對對方人格自由的充分尊重,


而不在付出的愛上面附帶有渴想、期望、


要求乃至逼迫的壓力。


而真的相愛是一種愉悅甜美的經驗,


而不是互相剝削的債務。


但許多情人的相處卻總是從無私的愉悅始,


而以沈重的負擔終。


情人總忍不住想用對方的束縛來保障自己的安全,


卻不知只會帶來更多的煩憂。


而一個願意對方完全自由的人,又有誰捨得離棄?


只是道理雖然簡明,當事到臨頭,總是不容易做到罷了!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


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


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


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也肯將就,


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


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


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


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資料來源:學習電子報


http://ibook.idv.tw/enews/enews181-210/enews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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