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為自己的『過份』付出代價 
 

過份的愛一個人,愛到那個人有壓力、無法喘息時,可能對方就會選擇逃避、抵抗,甚至吵架、互相傷害。


愛的過份,對自己、對方,都是一種折磨。


多少人會跟對方溝通、問一下自己是否已經『過份』


多少人也都會說:『我對她〈或他〉那麼好,為什麼她〈或他〉都不知道;甚至還選擇離去?』


以前看過一句話:


『我知道他很愛我,但是,他愛我的方式我不能接受。』


愛他,就應該讓他感到自在;你的噓寒問暖,對他來說可能是想要掌握行蹤;


對他來說可能是想要掌握行蹤;你的熱情如火,他可能會感到無法呼吸;


你的處處為他著想,也可能讓他永遠長不大。


愛一個人,要記得問他:『我用這樣的方式愛你,可以嗎?』


但,請記住,愛是一種甜蜜的感覺;


如果對方要求愛的方式你不能接受、甚至要改變自己時,也要考慮是否是自己可以承受。


尤其是,想要天長地久、廝守到老,那是一輩子的事情。


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好感,或者是一時的意亂情迷,而造成自己的悔恨。


誰說愛情一定要像牛皮糖?一定要朝夕相處、同進同出?


愛一個人,記得要給他自我的時間跟空間;


同樣的,也是給自己一個時間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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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212535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