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你對別人所做的,就是對自己所做的。
有一個心理學的教授在課堂做了一項小測驗,
他要班上的同學
寫出班上哪些自己很討厭之人的名字,
但不要給別人看到。
有人一下子就寫了一大串!有的人寫了兩、三個,
有的人僅寫了一個,也有少部分的人絞盡腦汁,
但就是一個也寫不出來。
後來教授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
那些寫出越多討厭之人名字的人,
自己的名字也越常出現在別人討厭的清單內!
越容易討厭別人的人,其性格也越易被人排斥。
再仔細觀察,那些寫出較多討厭者名單的人,
在班上似乎也都較不快樂。
詩人奧登曾說:
「人受惡意之作弄,必作惡以回報。」
如果你厭惡別人,別人必然也會厭惡你。
如果你對人冷淡,別人也會回以冷漠;
如果你經常批評別人,你也會接收到許多的批評;
如果你總是擺一張臭臉,
沒錯,別人也不會給你好臉色。
所有你給別人的,都會回到你身上。
同樣的道理,
當你帶給別人歡樂,你就會得到歡樂;
帶給別人祝福,你就會得到別人的祝福;
如果你經常讚美別人,
不久你也會聽到有人在讚美你。
你讓他人經歷什麼,有一天你也將自己經歷。
所以,如果你希望交到真心朋友,
你就必須先對朋友真心,
然後你會發現朋友也開始對你真心;
如果你希望快樂,那就去帶給別人快樂,
不久你就會發現自己越來越快樂。
己所欲,施於人,如果你想被愛,就要先去愛人;
你期望被關心,就要先去關心別人;
你要想別人對你好,就要先對別人好。
你怎麼對別人,別人就怎麼對你;
你給別人什麼,別人就回報你什麼。
說得更坦白一點就是,
凡你對別人所做的,就是對自己做的。
資料來源:學習電子報
http://ibook.idv.tw/enews/enews241-270/enews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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