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快樂的事,怎麼會快樂?


許多人認為快樂是受自己所遭遇的外在事態決定的,


不過讀到一篇報導,


幾位心理學家在世界各地抽樣調查,得出的結論是:


在一定的程度上,快樂是可以由自己作主的。


他們總結出十項「快樂法則」,


其實跟我們一些傳統觀念和佛家倫理也相近。


第一,珍惜平常人生,珍惜每一刻。


這就是常說的「活在當下」。


第二,不要跟別人比。「人比人,氣死人」,


把所有人當競爭對手是跟自己過不去。


「知足」才有快樂。


第三,越是把金錢位置放得高的人越難快樂。


已經有一輩子花不完的錢,還貪婪地想取得更多,


永不饜足是一個可憐的靈魂。


莊子說:「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


鼴鼠飲河,不過滿腹」;


物質欲望可以大到無限,


但一個人真能享受的也不過是一枝一飲。


第四,有既定人生目標的人比沒有目標的人快樂。


第五,專注在工作中的人最快樂,


隨之而來的成就感也能帶來快樂。


第六,良好的人際關係,


包括與夫妻、子女、家人的關係,


有親密的朋友,這樣的人會快樂。


第七,保持樂觀。


面前的半杯水,悲觀說它半空,樂觀說它半滿。


看到半滿的人會快樂。


第八,常懷感恩之心。


常說「謝謝」,而且由衷地說。


調查發現常寫感謝信的人較不易陷入抑鬱。


第九,多多運動。


運動會讓人體分泌令人愉快的 endorphins,


跟用藥物治療抑鬱症一樣有效。


第十,「捨」。


要能捨,願捨,喜捨。「為善最樂」。


生活中的「捨」還包括原諒、寬恕、放下。


擁有了你所想要的,是成功;


滿足於你所擁有的,是快樂。


有了還會想再有,就不會快樂;


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就能自得其樂,


即使在別人眼中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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