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快樂的事,怎麼會快樂?
許多人認為快樂是受自己所遭遇的外在事態決定的,
不過讀到一篇報導,
幾位心理學家在世界各地抽樣調查,得出的結論是:
在一定的程度上,快樂是可以由自己作主的。
他們總結出十項「快樂法則」,
其實跟我們一些傳統觀念和佛家倫理也相近。
第一,珍惜平常人生,珍惜每一刻。
這就是常說的「活在當下」。
第二,不要跟別人比。「人比人,氣死人」,
把所有人當競爭對手是跟自己過不去。
「知足」才有快樂。
第三,越是把金錢位置放得高的人越難快樂。
已經有一輩子花不完的錢,還貪婪地想取得更多,
永不饜足是一個可憐的靈魂。
莊子說:「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
鼴鼠飲河,不過滿腹」;
物質欲望可以大到無限,
但一個人真能享受的也不過是一枝一飲。
第四,有既定人生目標的人比沒有目標的人快樂。
第五,專注在工作中的人最快樂,
隨之而來的成就感也能帶來快樂。
第六,良好的人際關係,
包括與夫妻、子女、家人的關係,
有親密的朋友,這樣的人會快樂。
第七,保持樂觀。
面前的半杯水,悲觀說它半空,樂觀說它半滿。
看到半滿的人會快樂。
第八,常懷感恩之心。
常說「謝謝」,而且由衷地說。
調查發現常寫感謝信的人較不易陷入抑鬱。
第九,多多運動。
運動會讓人體分泌令人愉快的 endorphins,
跟用藥物治療抑鬱症一樣有效。
第十,「捨」。
要能捨,願捨,喜捨。「為善最樂」。
生活中的「捨」還包括原諒、寬恕、放下。
擁有了你所想要的,是成功;
滿足於你所擁有的,是快樂。
有了還會想再有,就不會快樂;
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就能自得其樂,
即使在別人眼中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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