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婚姻是一種房子。


有人當作是投資,有人當作是傳家,更有些人是「租」的觀念。男人對於婚姻這房子,當然是越大越好,最好是連隔壁都能買下來,有個偏房。女人則是希望地段精華,有增值空間。


婚姻在現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明文規定只能由一夫一妻組成的,但仍有較客觀的宗教允許一夫多妻制,例如回教,只是娶之前不給看臉,所以風險極大,特允許有4次機會。



【由來】


毛利塔尼亞的摩爾族為了造就美嫁娘,讓女兒每天定時脫去衣服在地上打滾,據說這樣子可以將身體凹凸不平的地方磨平,成為只見肉不見骨的胖閨女。


德國人到了婚禮舉行之日,新人會乘坐由黑馬拉的馬車去教堂,他們也會鬧洞房,與中國人類似,重頭戲是將碟子擲碎。越南北部的康族人根據習俗第一次提親,男方要給女方帶兩隻小雞、1隻肥豬和1籃大米當作見面禮;然後住在女方家直到對方同意,少則兩年,多則長達20年;可別以為是白吃白住,女方同意雙方結婚後,男方又得帶著50公斤豬肉、4隻小雞、40公斤鹽等等當聘禮。



【發展】


婚姻此種房子購買的方式也分為預售屋、成屋、二手屋。


「預售屋」泛指尚未有過婚姻經驗的房型。欲購買的男女沉醉在印製精美的婚姻傳單中,幻想著沙發要放在哪?臥室要漆成什麼顏色?與另一半省吃儉用只為了能夠住進這婚姻大房子。等到交屋那一天開始,才發現,公共區域的空間不夠,完全沒有朋友來往的空間;臥室的窗戶太小,兩人根本就看不到遠處的風景;馬桶常常堵住,累積著兩人穢物,漸漸發臭無法再住下去。


「成屋」則是指那些已到適婚年紀卻仍無法成交的屋子。通常是條件較差的二樓,或是條件太高的頂樓,但都面臨每年按人肉市場規定的利率折舊,因為那些又辣又正的房子不斷推出,最後往往被迫按照二手房價賣出。但由於買的人划算,賣的人珍惜機會,通常兩人都能夠住得滿意。畢竟房齡都過了一半,也沒啥好計較了!



「變異」


「二手屋」是市場上最多也是房價最亂的房子。有經營不善的法拍屋,常有點交屋子時前任屋主還不肯走的糾紛;也有急著被脫手的屋子,因為屋主急著去買另一間預售屋;甚至有些是貌合神離的成屋,被屋主和平的釋出。


而婚姻雙方的家長互稱為「親家」,其實是以訛傳訛,原意是「女兒嫁給你了,除非發財來送錢,否則老死不相往來,沒事別來侵門踏戶。」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0/today-gender3.htm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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