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了一個書名叫做「幸福,不見不散」,
雖然只在書單的簡介上幾句的介紹,
但深深的有感觸!
沒有每對戀人都是握著永遠的幸福;
我們說好了不見不散,
怕的是對方的離去或是永不到來。
一種我和你的約定,一種執意看到對方的諾言。
所謂的幸福真的可以這樣簡單的說出嗎? 妳有沒有聽過一個傳說? 連續三年在女孩生日的時候送她一只戒指, 先得到銀戒指,然後金戒指, 再來白金戒指,這樣她就會永遠得到幸福了!」 曾經祝你幸福這句話從戀人的口中說出, 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結束; 這種說出的幸福是種捨棄, 假借祝福的名義行逃脫的用意。 懦弱的戀人、模糊的狀態, 愛的感覺是什麼? 是喜歡再多一點點嗎? 郝塞曾說: 幸福的秘訣其實很簡單, 那就在對的時間上遇到對的人。 但我想喜歡一個人就是一種幸福! 真的幸福很簡單, 就是知道什麼叫做愛上了, 有人說平凡就是種幸福, 愛著自己的生活就是一種緊握。 「幸福,不見不散!」原意該是我們的幸福, 等著我們的牽手!不在一起就不放手。 但相反的卻有著令人心酸的觀點! 我想到的卻是愛上你的幸福; 我雖不在意結果, 但我們只要不說穿了、不明白了! 那我們就不會因為坦白而失去的現在的距離, 對戀人而言這就是幸福。 「幸福,只要我們不見了,就沒有散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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